好消息!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并启用,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全省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比全国规划的2020年提前9年实现全省铺开。
标准 >>60岁老人每人每月领取55元
据了解,新农保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员应按年一次性缴费(每年度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基础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缴费标准随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随着财政增长,每人每月领取55元的标准或会上调。”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新农保实行政府补贴与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对于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 对于选择2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除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外,按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另给予5至20元的补贴。
据了解,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15年(含)以上的;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均参加新农保,同时本人没有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缴费至60周岁的;距60周岁不足15年,分次或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
完善 >>未参保人员也将有养老保障
“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保亭市、文昌市这四个试点市区,从去年12月已经开始发放了补贴。今年四季度将全省铺开,比全国提前了9年时间。”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截至去年12月,我省的4个试点市区参保人数为461559人,其中60岁以上的111317人,占参保人数的24.1%。
“今年四季度准备全省铺开,去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4亿元,中央试点补助7000万元,一共2.1亿元,资金足额到位。”该负责人说。
对于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海南省五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中表明,2009年—2012年,全省将投入25.845万元,对年满60周岁、且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所在市、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发放养老金。
据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下半年我省将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对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们今年已经做了预算。下半年将研究制定相关办法,让城镇的从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能领取到养老金。”
【出处:国际旅游岛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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