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改革一直举步维艰,改革的难点在于如何改革公务员的终身聘用制,实行合同雇佣制。而问题的主要症结之一就是,长期以来公务员的社保福利、薪资体制等实行不同的制度体系。无须讳言,当前公务员实行委任制的退休制度,公务员的薪资体系和社保福利体系采取财政预算支付,而不纳入全国和地方各级社保体系。这意味着,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实行双轨制的薪资和社保福利体系,牵制了公务员就业市场的活力和削弱了公务员就业市场的竞争机制,导致了公务员事实上的终身雇佣制。显然,必须改革当前这种双轨制特征。
深圳当前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年金制即为消除这种双轨制的尝试。然而,目前改革方案仅是初步的,尚不具备有效实现并轨的充分条件。首先,当前深圳的公务员社保年金制改革更多地是增量改革,即今后现有聘任制公务员和即将招入的公务员将实行社保福利的账户积累制,而非以前的退休政策。这为新聘任公务员实行合同雇佣制提供了条件;但对于现有的公务员而言,并轨意味着之前公务员的社保福利等资金如何充实问题尤为重要,但遗憾的是目前尚未看到具体的可行方案。
其次,是次深圳公务员社保福利改革方案,依然跟目前普通劳动者的社保福利体系并不完全一致。深圳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负责保障体系,其目的是弥补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退休待遇的差距。显然,这本身是降低聘任制公务员改革的阻力;但事实上与目前普通劳动者的社保福利体系依然差距明显,即聘任制公务员相比普通劳动者多了职业年金(类似于企业年金)这一项。不过,这很容易引起公务员与普通劳动者保障不公平的争论。毕竟,对于不产生经济增加值、为私人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聘任制公务员而言,享受职业年金的理据何在,如何评估公务员的绩效令纳税人信服地为公务员提供额外的年金保障。显然,这涉及到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的透明的评估流程和机制。另一方面,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应该是财政支付,那么财政需要拨备多少资金,拨备流程如何设计,如何管理公务员的职业年金以及是否需要启动听证会等,目前需要程序细化。显然,要完全把公务员社保福利体系纳入全国统一的社保体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出处: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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