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新农保政策,截止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19万余人,参保覆盖率96%,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今年该市财政预计投入1.32亿元,用于新农保。经过重新修订和完善后,丹阳市的新农保政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缴费高标准。该市的缴费基本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500元,同时规定该市农民缴费有困难,可降低缴费标准;自愿提高缴费标准的,最高可达到基本标准的3倍。
补贴高标准。为了体现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的原则。丹阳市将参保补贴标准定为50-150元,按照500元的基本标准,每降低或提高100元,政府补贴相应减少或增加10元,该市政府补贴最高达150元。
保障高标准。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和被列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该市政府按缴费基本标准每年500元档次为其交纳全部养老保险费。
创建新农保储备金。该市的新农保储备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费补贴及个人帐户不足部分。储备金主要来源为:一是该市的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二是该市参保人员死亡或退保以后,将其个人帐户中该市政府补贴部分,纳入新农保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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