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9月5日上午讯 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市政府日前就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提出实施意见。按照该意见,今年我市将推动完成国家批准我市的试点任务,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含市属各开发区)按照新农保制度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记者了解到,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作为国家试点县(市),寿光先行一步,已全面推开新农保。此外,滨海区、高新区、峡山区、青州市也已开展起新农保试点。2020年前,我市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农民享有养老保险的目标正在逐步落实。
参保范围
农村居民年满16周岁可参保
根据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实施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并且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纳入新农保制度。
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
据介绍,根据意见,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城镇)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按规定参保缴费。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账户将会记录终身
根据实施意见,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要单独记录。
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享受待遇
基础养老金每月每人不低于55元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支付。
据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其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出处:潍坊新闻网】
“潍坊:2020年前市新农保基本实现适龄居民全覆盖”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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