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政府在今年初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表示将大力推动建立延税型
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
《意见》并未给出实施上述制度的具体时间表。大体的操作是:已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然后每月或年向金融机构领取“
养老金”,并将继续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并负责维护,一直延续到借款人去世。当借款人去世后,金融机构获得房屋的产权,进行销售、出租或者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享有房产的升值部分。
对于“
以房养老”,保险公司持谨慎态度。中国人寿曾对这一险种进行过市场调研,但最终没有推行。他们说“这类产品比较西化,与中国人对房产的传统观念差距太大,市场接受度不高。”
有市民说,“以房养老”虽然看上去很美,实行起来可能遭遇若干难题。其一,国外不存在“啃老族”,国内却比比皆是,“以房养老”堪称挑战中国国情。其二,国外推行的重要原因是遗产税,但国内目前尚属空白。其三,如何对若干年后的房产价格进行前瞻界定?一旦房产价格波动过大,面对大量违约合同,保险公司将如何收场?其四,即使保险公司手握大量房产资源,在国内中介市场尚待健全的情况下,又将如何变现流通?其五,此类“以房养老”是“连身保险”,必须计算夫妻两人的寿命,假如其中一个老人长寿,合同到期时,保险公司难道要将老人赶出房子?另外,我国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也不利于“以房养老”的实施。
【出处: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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