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日前,市政府印发《铜陵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标志着广受社会关注的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确立,这是继去年推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铜陵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领域内的又一重要成果,完成养老保险政策最后一块拼图。至此,铜陵市在制度层面实现了人人享有养老保险的政策目标。
新推出的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独立于现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一项地方性的制度,其允许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补缴费到15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也可以通过补缴费方式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实现了对现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保障人群的有效覆盖,为解决全市所有城镇人群的养老保险问题画上了圆满句号。
该项制度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组织引导与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的原则,由自愿参保者适当缴费并结合地方政府补贴,建立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同时规定了参保缴费方式、对低收入和困难人群的补助方式、政府补贴方式、基金管理方式、养老金发放条件、发放标准,以及与现行其它保险制度的衔接方式等。作为对国家政策进行补充的一项地方性制度,该保险设计的缴费标准约为现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三分之一,待遇水平也低于现行国家制度的有关标准。
目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加快工作节奏,抓紧起草制定相关配套规程等,争取尽早开展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发等工作。(赵文进)
【出处:铜陵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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