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明年起市区范围内社会力量兴办
养老机构床位达10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张床位3000元,床位达到50张以上的一次性建成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张床位2000元。
据悉,明年起市政府将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明年年底前将集中对未登记小型养老机构进行改造。同时,明年将启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此外,将建立农村“五保”老年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整合农村敬老院,“十二五”期间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
据了解,我市将研究制定对已参加城镇企业
养老保险但无力补缴欠费并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通过贷款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办法,解决“欠缴停保”老年人无法按时领取
养老金的问题。在依兰县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力争在3至5年内覆盖全部县(市、区)。同时,逐步扩大特殊慢性病门诊补贴病种范围,实行门诊统筹,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缓解老年人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建设一所示范性“哈尔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各区、县(市)建一所使用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老年人综合性活动中心,街道(乡、镇)建设一所综合性老年人活动站,各社区建有老年人活动室,50%以上农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站。
据悉,我市首次提出对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和生命观等方面咨询服务,将每年10月定为全市敬老月,集中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
【出处: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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