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热点层出不穷,医疗卫生改革在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上开始攻坚,社会医疗养老保险关系属地管理、异地转移“坚冰”融解
物价上涨,收入分配改革进展缓慢,民生话题年末不断升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进展程度也被民众频频关注,其中有赞许,也不乏质疑、争论。
教育改革热点层出不穷
被人们称为计划经济最后两个堡垒的教育与卫生领域,今年改革“风起云涌”,热点层出不穷。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公布,教育改革的脉络与方向逐渐走向清晰。
《纲要》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并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其中还确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譬如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等。这些具体目标的提出,从根本上解决了困扰教育系统多年的疑难和焦点问题。
继《纲要》之后,高校自主招生联盟形成“三足鼎立”之势更是引人注目。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分别牵头的“北约”、“华约”、“同济”三大高校联盟先后在全国80余所实行自主招生改革的高校中逐渐扩展成员,联盟成员几乎占据了具备自主招生资格高校的半壁江山。这不仅牵动了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敏感神经,也让业内人士感到震撼,因而引来了不少争议。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打破了单一的统招形式,丰富了招考制度的内容与模式,使之逐渐向多元化迈进。也有人质疑,这是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割据和垄断,随着高校自主招生权的扩大,可能会导致与社会不公现象加剧,并建议从制度与招生数量上对自主招生加以约束。
2010年教育系统的改革新闻,还包括取消“奥数加分”,解决幼儿“入园难”,加强校园安全、专业安保进入校园,强化职业教育等诸多措施。
医疗卫生两个“难点”攻坚
今年4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提出了2010年度医药卫生16项主要工作任务。
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其中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两者主要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这正是多年来百姓呼吁的焦点。
公立医院改革,从今年2月圈定16个试点城市,到此后陆续启动并逐步推进,至今已10个月有余,效果究竟如何?日前卫生部派出检查组对全国16个试点城市进行专题检查,结果尚未对外公布。
而据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12月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情况时透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取得一定进展,但距离社会各界的期待尚有差距。下一步要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体制机制改革。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卫生改革除了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两大攻坚战之外,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卫生资源均等化也是当务之急。
社会保障追求差异最小化
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属地管理,不能异地转移接收的“坚冰”,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而逐渐打破。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养老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强化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平等权益,这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也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加速。
《社会保险法》出台,以法律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险体系和适用范围,意味着今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将实现全国漫游,职工福利待遇更有保障。
除了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之外,城乡居民的社会福利待遇也在逐步提高。今年4月以来,各地不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工资每月提高120元,启动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2010年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又一个标志性年份。从多方政策措施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制度最鲜明特征就是兼顾各方利益,追求差异最小化,体现平等与公正原则。(林春霞)
【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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