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世人关注的《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办法,为投资运营社保基金提供制度保障。但遗憾的是,对于静态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的保值增值问题,并没有进入政府决策层的视野。特别是近来因利率跑不赢CPI而导致的社保基金存款“缩水”日益加剧问题,老百姓反应十分强烈。
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指出,“如果物价上涨比较严重,不妨开办小额存款保值储蓄”,“上世纪90年代我国曾出台过全面的保值储蓄,现在这种做法已不太可能。但对于小额存款所有者,如果国家能够给予一定利息补偿还是可以的。”(《人民日报》2011年3月8日)而相对于小额储蓄存款保值补贴而言,对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实行保值补贴更有其迫切性、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同时,它对于丰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基数大,关乎民生。我国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积累额远未达到峰值,近年内继续攀升的势头不会减弱。这是因为,我国养老金管理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相结合的混合模式,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单一的现收现付制模式相比,自然会累积产生大量的存量资金,客观上要求对其实行保值补贴。
其次,保值补贴针对性强、灵活性高,不会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负面效应。应对因通胀等而使存放于银行系统的静态存款“缩水”问题,传统的方法无外乎是使用利率手段通过加息的方式来促使其减少“缩水”。作为货币资金的价格和货币政策的工具,利率本身所固有的二重性属性决定了其在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多局限性。就当前情况而言,考虑到国际热钱、信贷成本及其经济后果等因素,我国一直对使用利率工具保持谨慎的态度。使用作为“兜底”性制度安排的保值补贴办法,就不存在此类问题。
第三,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是我国财政补贴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每年动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基金缺口高达1千多亿元,若实行同样作为财政补贴手段的保值补贴方式,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直接补贴的数额,对直接补贴具有某种替代和互补效应。而更为重要的是,保值补贴可以惠及所有“个人账户”的老百姓,无论是其在职还是退休,而直接补贴仅仅是对当期现收现付缺口的刚性弥补。
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保值补贴的幅度可考虑,CPI涨幅与银行基准利率之差(相对保值)或CPI涨幅(绝对保值)。
作者简介:
杨孟著、男、山东梁山人。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财经理论与实践》、《系统工程》、《税务与经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经济问题探索》等全国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10余篇。多篇文章被《经济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或题录索引。现就职于湖南省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曾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长沙铁道兵学院、长沙政治军官进修学院[现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单位。现任社会职务:中南大学公共政策与地方治理(PPLG)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湖南省市场经济研究会理事;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经济学茶坊”学术网站站长。
【出处:湖南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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