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钧
2011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在谈到“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时提出:“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自从2009年推出新农保以来,这项制度的发展速度是超规划和超预算的。当时的规划是,每年将10%的县纳入试点,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但是,2009年当年,就超额完成1%,达到了11%;2010年又超额3%;累计达到了24%。
如果2011年达到40%的话,那就意味着比原来的规划超额6%。以后每年如果都超额5%,达到每年15%的话,那就到2015年,亦即“十二五”期了,就县域而言,这项制度便“全覆盖”了,整个比原来的规划早了5年。因为新农保政策规定,基本养老金部分由国家财政负担,所以超规划也就意味着超预算。
新农保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其制度设计不仅适合农村居民,同时也适合所有非正规就业人员乃至无业人员。所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摆上了议事日程。我们期待试点能够成功,这样,从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上,就真正是覆盖所有城乡居民了。
正因为是这样的好制度,所以就有“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试想,某个县进入了“试点”的范围,周围的县就会着急。农民会问: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什么那些老人能够领到国家发的养老金,我们就没有。要令人心服口服地回答这个问题,还真的没有好说词。所以,要是把制度覆盖的速度再加快,使农民早点看到大团圆的大结局,可能更好。
这些年来,我们在民生方面的教训之一,就是办事有点拖拉,到后来好事办成了,可得到好处的人却不领情了。再说,真是财政负担不起吗?中央财政给每个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660元。据权威部门提供的数字,2010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为1.74亿,如果其中60%生活在农村,那就是1个亿左右。据此计算,每年新农合的中央财政投入是660亿元。与2010年财政收入80000个亿相比,不过是0.825%。
别忘了,制度覆盖的速度加快不是没有空间!实际上,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使辖区内各县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利益均衡化,已经采取先以地方财政投入实施这项制度。如果将这些未纳入试点的县域计算进去,恐怕现在的覆盖面已经不止40%。
当然,问题还是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因为有个人账户,保值增值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不仅是新农保,中国所有的社会保险基金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允许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增值,就要冒被贪污挪用的风险;通上“高压线”存在银行里,因为银行利息跑不过CPI,所以实际上在贬值。仔细计算,恐怕这样做的损失实际上可能远远高于被贪污挪用的风险。当然,其好处在于没有人会为损失负直接的责任。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把眼光放开,层次提高。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划出一块投资收益较高而且有保障的经济领域,让养老保险基金稳获利。如果用市场理论来解释,似乎不通。但事实上在中国这样的经济领域是有的,譬如垄断性的大型国企。
国资委前不久发话,说国有资产是在帮助人民储蓄。这下就对上了,两相情愿的事,何乐而不为。当然,把国企的利润分走一块,可能实际收益方会肉痛。那就只好把钱交给政府后,再由财政出资好了,养老保险也不用再累兮兮地考虑保值增值。说穿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钱总归是要政府出血的,不然社会就会不稳定。现在的问题是钱从左边口袋掏还是从右边口袋掏的问题,其他的都只是说法而已。(摘自作者博客)
【出处: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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