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一开始,广州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了。凡符合在穗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办理缴费手续。
广州市人社局养老处处长李程介绍,广州已经做好准备,从本月23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对于这个政策,很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等了很久了,仅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离开人员,截至去年已超过一万人,区属单位数据还未统计在内。
“按照正常流程,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在申请两个月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李程表示,凡符合在广州市申请缴费条件的人员,可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由该单位填写审核表,连同申请人的个人档案,送档案所在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社行政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初审,初审后由人社部门核定,交由初审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核定缴费数额的手续,最后到地税部门缴费。
最大难题是档案
该政策办理的最大难题是档案。这些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离开原来单位有的已经几十年,个人档案在哪里,是个问题。对此,李程介绍,事业单位与企业不同,人员离开后,其档案多留存在原单位。如被转走,也应该保留在户籍所在地区人事部门,或挂靠在人才市场机构。“找档案,最直接的办法是去原单位,档案流转去了哪里,单位肯定有底。”
找到了自己的档案,首先是申请审核原工作时间,初审机构即档案所在单位(或区、县级市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原工作时间审核时,仍在广州参保缴费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个人档案在外地的,由其向现参保缴费的单位提出,现参保单位须调档送审;现参保单位无档案管理权的,由申请人向参保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如需要向外地调档,由区、县级市受理机构发调档函)。
李程表示,原单位在办理审核事宜时,只能选择“办理”或“转走”两条路,“要么给办,要么把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办。”他强调,广州设计的一套办理流程以方便申请人为原则,“让办理人少跑腿,能代办的,都交给我们来办。”
缴费年限不足可申请延长
经原单位审核后的工作时间,还需通过人社部门初审、复审,并移交到同级的社保经办机构。为提高效率,市人社局将派员下区工作,并承诺两次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已作出一次性缴费选择(经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金额的表格)及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属非穗籍人员的,需到核定缴费金额的社保经办机构所属区、县级市地税部门办理。申请者符合一次性趸缴规定的,可在办理缴费的同时,申请办理一次性趸缴。对于已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延长缴纳保费。人社部门特别提醒,申请延缴人员,穗籍人员达到领取条件前三个月,携带规定资料证明到所属地税部门申请;非穗籍人员,则需至所属区、县级市提出申请。
【出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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