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6月14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政部长”江宜桦昨天说,“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台湾民众年金法”部分条文,新增生育给付、放宽纳保资格,并将保费修正为按日计算,此次修“法”预估可嘉惠近400万人。
据报道,“内政部”13日晚间发布新闻稿,感谢“立法院”支持民众年金保险。“内政部”指出,民众年金保险于2008年开办后,实务上发现,部分民众因领取微薄军公保老年给付,以致无法加入民众年金,部分民众因领受少许“政府”一次退休金,而无法领取老年基本保证年金,导致老年生活保障不足,因此,修正放宽纳保或领取给付条件。
“内政部”说,这次修“法”还将生育给付纳入投保给付范围,给付金额订为月投保金额1个月,这是为鼓励岛内民众生育,解决少子女化问题,预估每年约有9000余人受惠;另外,修“法”也放宽“年金法”施行时25岁以上、未满65岁民众的纳保资格,预计将有5.8万人得以纳保。
另外,这次还修正保费计收及年资计算方式,“内政部”说,考虑民众付费能力,并参采劳保、公保保费计收方式,针对未全月纳保者,修正为按日计算保费,这样的作法较符合不重复纳保原则,并可酌减被保险人负担, 预计将有375万余人受惠。
“内政部”指出,修“法”也有条件排除配偶连带罚款裁处规定,这是考虑到应负连带缴纳保险费义务的被保险人配偶,如果属特殊情形的弱势配偶,若被处以罚款恐将使其陷于双重弱势的处境,所以修“法”增列具有正当理由的配偶不适用连带缴纳保费罚款规定,至于正当理由的范围,则授权由“中央”主管机关订定。
【出处: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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