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文秀为)8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我省97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已经有7.7万名农村残疾人领取了养老保险金。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随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我省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截至目前,城镇符合低保条件的6万余名贫困残疾人享受了低保,农村23万余名贫困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0万余名特困残疾人得到了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中,57600名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51200名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其中44000人参加医疗保险。2008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免缴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部分开始,每年有2300余名城镇残疾人享受适当补贴;目前,农村747000余名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个人缴纳部分享受全额补贴,其他缴费困难的残疾人享受部分补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我省97个试点县(市、区)开展以来,政府全额代缴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部分,对其他残疾人给予适当补贴。试点地区政府为3万余名重度残疾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已有7.7万余名残疾人领取了养老保险金;10283名残疾人享受到了集中托养、居家托养、周托、日间照料等形式的托养服务。
【出处: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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