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市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展示一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样本。近日人社部明确,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免费送达本人。2012年将基本实现记录单统一印制和寄送。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社会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录,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审核签字后,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也就是养老保险对账单标明的数据,直接关系到参保人未来的待遇情况,养老保险对账单反映了个人的参保史,内容包括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并可反映其参保时间的长短。
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均是以参保企业为单位发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但多数企业并没有将该清单送达参保职工签字审核,就直接粘贴在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明年起,随着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的统一投递,这一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出处: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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