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12日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苏州户籍非从业居民也可享受养老保险,标志着苏州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从“制度覆盖人人”到“人人享有保障”的重大飞跃。
根据该《办法》,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苏州户籍居民均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同时,把新农保及政策性的老年居民补贴一并纳入该制度框架中,形成城乡一体的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办法》规定,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基础养老金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目前苏州市区户籍满20年或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260元;户籍不满20年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130元。参保居民男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按月领取。而明年《办法》实施或户籍迁入时,已达该年龄的,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取130元或260元的基础养老金。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其中个人只要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20%的缴费比例全部由个人承担,按照苏州目前的最低标准,一年至少也要4500多元。苏州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以前是制度上覆盖全民,但不缴费也无法享受相关待遇。现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不缴一分钱也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潘朝晖)
【出处: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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