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可介护保险制度对日本养老事业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的同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中国现在要谈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还为时过早。他认为,中国现在首要的是要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体制,先保证老年人的生存与生活,才谈得上更高一层的介护服务。
记者:您如何看待介护保险制度对日本养老事业的推动作用?
郝演苏:日本的老龄化进程比中国早,为了使老人得到更好的保障,在政府的推动下,建立了介护保险制度。这是把税金作为介护保险的财源,是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同时又把保险作为国民介护支出的费用来源,在此基础上对需要介护的人及其家庭的自立自助给予支援。显然,它对日本养老事业的推动作用是及其巨大的。
记者:众所周知,目前中国老龄化的形势非常严峻,又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老人的照料和护理未来会成为大问题。由于中国目前并没有类似日本那样的介护保险,等到老人身体机能下降,需要介护服务时,会出现哪些问题?
郝演苏:首先我要纠正一下,中国并非没有介护保险。其实中国有一种老年护理保险在销售,但它是商业型保险,不是像日本介护保险那样由国家推动的。这种老年护理保险在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会有一些规定,比如,根据一定的护理标准,被保险人到达需要被护理的阶段,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护理费。
记者:我个人认为,这里面可能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目前并没有严格的护理标准,那么,用什么去衡量被保险人是否到达被护理的阶段?另外,这种保险并不是和介护服务严格挂钩的,那么,如何能确保保险金用于护理。
郝演苏:在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会对需要被护理的情况作出规定。但是,由于中国目前没有护理的标准,所谓的护理服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存在的,这样的商业型保险当然也不能控制保险费一定用于老年人的护理。
记者:这可能就和养老金没有严格的区分了。由于目前养老机构正在兴起,也有一些日本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或是从事运营管理,业内有人呼吁推动建立介护保险制度,您认为现在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
郝演苏:现在中国要来谈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还为时过早。从整个养老保险体系来看,介护保险是最后一步。首先要解决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在我国虽然建立了养老保险的制度,但这是省级统筹的,给异地养老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当下最急迫的是建立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其次是建立统一的政策扶持型的养老保险,也称作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它指的是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不仅减轻了个人的当下税负,而且由于退休后收入不高,同时个税起征点不断上调,极可能因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免除个人所得税。
现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呼吁进行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的试点,但我认为不能进行先行试点,而应该全国统一铺开。因为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险本来就已经体现了因地域差异而带来的不平等,由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先行试点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又增加了一重不平等。
记者:不少观点认为险资是最适合进行养老项目投资的,您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郝演苏:据我所知,保监会已经叫停了保险公司投资养老项目的行为,一些保险公司也出面否认自己投资养老项目。其中的原因还在于国家担心保险机构变相投资房地产。比如,有的保险产品是缴纳20年的商业养老保险,20年以后可以入住养老机构,而且有的可能还能拥有养老机构的部分产权,这与现在投资买20年以后的房子性质是一样的,有可能引起房地产泡沫。
【出处: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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