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张绪鸿)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7月1日起,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即将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覆盖南昌市所有县(区)。
2011年,南昌县、新建县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后,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也先后列入试点区。与此同时,新建县、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这四县二区成为江西省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今年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启动试点工作后,南昌市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根据政策规定,距领取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的(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当前,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政策2012年7月1日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原则上100元起步,具体办法由县(区)政府确定。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出处: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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