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5月31日电 (记者张红璐)记者5月31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同步全覆盖。这标志着广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广西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县(市、区)共66个,占全区109个县(市、区)的61%,覆盖16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人员71.25万人。
今年5月24日,广西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决定广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步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全覆盖,将还未开展试点工作的43个县(市、区)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让尚未实施这项制度地区的城镇居民尽早享受到这项惠民益民政策。
据测算,广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后,新纳入覆盖范围的43个县(市、区)16至59周岁的参保人数为362万人。截至2012年4月,全区有20.13万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有7.19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5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政府补贴标准起点为每人每年30元,计划年底前完成。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份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10个省份统一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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