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市社会保障局自今年7月开始,在全市统一发行社会保障卡,目前已发卡19万张。但目前新社保卡的激活率低,不少人领了卡却不使用。市社保局提醒,新社保卡有一个限时激活政策,超过6个月未激活的,原社保卡也暂停使用,参保人将无卡可用。
按照发卡规定,参保单位、村(社区)以单位为单位为其职工、农(居)换发社保卡,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为单位换发社保卡。社会保障卡制作完成后,银行会通知单位、村(社区)及个人前往银行网点领卡。
新社保卡包含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两个账户,该两个账户有相应的两个密码,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消费密码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凭密码消费。持卡人领卡后应尽快对两个账户办理激活手续,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新旧卡均为同一发卡银行的需带齐新旧卡,旧卡交发卡银行销毁,否则只需带新卡),到发卡银行东莞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
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持卡人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应用。
按有关规定,持卡人需凭有关资料亲自到发卡银行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
社保局与各合作银行联系方式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东莞银行:96228 广发银行:95508
工商银行:95588 建设银行:95533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出处: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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