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赛男通讯员蔡婷婷陆丹艳
本报讯自2012年3月实施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来,我区新政策实施工作进展顺利。截至今年10月底,全区102343名符合新政策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已有97970人办理了新政策转保手续,进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企业退休职工一样可享受社区补贴、节日慰问费、价格浮动补贴以及清凉饮料费等待遇。
新政策的实施,是政府推行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记者了解到,此次新政策的办理对象为目前在萧山区范围内单项享受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人员,即目前领取570元/月的征地人员。如在异地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列为参保缴费对象;同时享受供养、精减生活补助等待遇的人员,须办理原待遇终止手续,方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符合这些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是否办理转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按新政策规定,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新政策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年龄段划分。按今年的缴费标准,如60周岁的征地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职工养老保险费为19294.74元,70周岁及以上的一次性补缴15年职工养老保险费为9647.37元。其中,要求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并有经济条件的征地人员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37354.92元。
据了解,本次新政策的实施本着自愿原则。经统计,目前尚有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未办理新政策转保手续。在此,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符合条件且愿意办理新政策,转保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萧山区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新政策参保申请表》。待收到缴费通知单后,在当月25日前将缴费额交至指定银行,次月起就可享受新待遇。而超过25日缴费成功的,则视为下月缴费,再下个月才能开始享受新待遇。
【出处:萧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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