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14日讯(记者马辉通讯员徐晓剑)记者从济宁市财政局获悉,根据测算情况,全市财政每年将增支1.13亿元用于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工作。
近日,济宁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济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要求,对现有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缴费激励机制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
【出处: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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