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观察
昨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不仅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限制,也放开了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使更多参保人充分享受政府补贴。(11月13日《广州日报》)
正在征求意见之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得到公众“点赞”。从新办法抛出的几个政策大礼包来看,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打实的好处:一方面,砸下真金白银提高养老待遇,比如不再限制15年的补贴年限,提高各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随之水涨船高,真正受益的是参保人;另一方面,新办法在理念上也更加人性化,比如在参保人死后允许把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余额都支付给法定继承人,而不再将政府补贴直接转入地方统筹准备金。这一变化,就是顺应长期以来老百姓和法学界的呼声做出的调整。
回顾广州养老保险不断发展的历程,实际上就是保险待遇越来越好、保障范围应保尽保的不断提质扩面过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实也是一个十分“年轻”的保障措施——2012年,广州原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和原新农保并入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成功实现了城乡养老制度的无缝衔接。
就全国层面上来看,一个不能忽视的现实是,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养老压力也与日俱增。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虽在不断上升之中,但要满足人们对晚年生活质量越来越高的期待,无疑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政府统筹下的社会保险,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再怎么加大投入也不为过,尤其应当参考物价等实际情况建立一个动态调整机制。在此次征求意见中,广州市已提出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但眼下每月150元的基础养老金,调整空间并不大,只有通盘考虑各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力度的动态调整,才能让养老金不断接近市民的期望。
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认识到财政资源毕竟有限,还有很多民生支出同样“嗷嗷待哺”,提高居民养老待遇,也应该在社会资源方面想想办法。眼下,“银发经济”概念正热,不少商业保险都有进入养老型保险市场的意愿。国家层面也推出了“以房养老”等政策试水,无不都在透露挖掘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市场的信号。在医疗保险领域,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等商业险种,已有效缓解了“扶不扶”的社会焦虑,在养老保险领域,社会资本同样应该大有作为。一言以蔽之,在养老问题上必须拓宽思路,依靠政府统筹与市场参与“两条腿”走路,才能为养老待遇不断提升引入源头活水。 (张涨)
【出处: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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