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生活学习了3年的听障人陈红打算回老家了。作为一名从特殊教育学院毕业的优秀生,她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平面设计师。在她看来,听力障碍并不影响她的设计与创意,通过手语及书写辅助,她完全可以和别人交流,可毕业半年了,她还是没能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用人单位不是觉得她缺乏沟通能力,就是认为她没有实践经验。
“普通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更何况我们残疾人?”陈红似乎很认命。但她不知道,我国有一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本应能给她提供帮助。这项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拿出1.5%~2%的岗位聘用残疾人;如果招聘了残疾人,该单位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社保、岗位等补贴及税收优惠,而不愿或不适合招收残疾人的单位,则要按人头差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残保金)。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海口,主要用于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的残保金却未能实现应收尽收。据海口市残联不完全统计,海口市自1995年开始征收这项资金,可多年来的征收缺口一直在80%左右,这使得海口各项残疾人就业扶助开展起来捉襟见肘,残疾人事业发展受到明显制约。
残保金资金紧缺,无法对残疾人“应助就助”
41岁的吴淑文是一名智力二级残疾人,一直住在海甸岛揽海社区的父母家中。由于他脾气暴躁,为了防止他受伤或伤害到他人,家人只能寸步不离地照顾他,家中也因长期缺乏劳动力而陷入困境。2013年,在街道办的帮助下,吴淑文家人申请到“阳光家园”公益项目的支持。该项目对生活明显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给予每年1800元的补助,以缓解因残致贫的现状。
“一年1800元,每个月是150元,在如今的消费条件下,这笔钱能带给残疾人家庭的帮助其实非常有限。”海口市人民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吴彤彦感叹。
据了解,仅在海口人民街道,满足“16至60岁、属于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人,生活明显不能自理,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标准的残疾人就有60人,但每年最多只有14人可以获得这项补助,而这些人在下一年还必须把名额让出来,让大家轮流享受政府的关怀。
在海口,为保障残疾人能够接受到更好的教育,提升其毕业后的就业能力,残联连续多年实施残保金“阳光助学”公益项目,对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实行2000元~4000元的奖励。然而,由于资金有限,海口市2013年仅有130名学生领取到助学金。
目前,海口约有10万残疾人,为便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市残联为处于就业年龄段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同时为具备一定生产条件,掌握一定生产技能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方面的帮扶,可由于残保金的紧缺致使这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以盲人为例,近几年,盲人主要能从事的工作是按摩,海口市绝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盲人都在进行相关训练。但近几年来,随着铺面租金不断提高,鲜有人能独立支撑起一个按摩机构的运转。同时,老的按摩机构也无力再扩大规模,容纳更多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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