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系省卫生计生委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药基础和应用研究、生物医学工程研发、医药卫生查新咨询、《福建医药杂志》编辑出版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1月26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01 |
医学查新 |
1 |
卫生信息管理、医学信息学、情报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者本科阶段专业应为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或医学信息学专业; 2、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及以上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
02 |
会计 |
1 |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电算化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
福建卫生信息网(www.fjphb.gov.cn)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www.fjsyky.com)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所有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2日~1月20日间填妥《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358307486@qq.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
邮件报名者于2015年1月26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将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邮寄到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证件原件待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审核。
现场报名者于2015年1月28~30日携带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到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报名收费办法:经审核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80元/人。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原件必须由应试者本人签名确认后有效。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www.fjsyk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上合格线者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7号省医科院十一楼,邮编:350001)
联系人:董海燕联系电话:0591-8755050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和省卫生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及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856953(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591-87813730(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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