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需筑牢心中的“责任清单”
今年,北京将重点公布行政审批、投资项目审批、行政处罚事项的“三个清单”,由此明晰政府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的权责,给权力划定边界,让公务人员“尽责”也接受监督——这份政府交由民众监督的“国家公务员责任清单”值得点赞!(11月25日 《新华网》)
“责任清单”相对而言就是“权力清单”。权力是民众赋予政府的,也是政府部门最核心的资源,现在清权、晒权确实是好的开始,公开了“权力清单”就等于把他们自己的权力“家底”完全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和考评,在反腐成为重中之重的当下,这显然是最根本的源头问题。
当然,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公务员个人“责任清单”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体现和保障,诠释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思维和理念,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说“权力清单”多么多么重要,那是不争的事实,笔者还认为,比“权力清单”更重要的是“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可以反过来看出“权力清单”的范畴和维度,可以折射出“权力清单”到底履行得怎么样。
不过,什么事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公布公务员的“责任清单”也是如此,何况公务员的“责任清单”同样会触及到的利益调整关系,也会产生一系列的深层次的矛盾。因此,公务员“责任清单”的公开也是一场政治革命,需要攻坚破难,强力探索,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
现代法治有这样一句名言:“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禁止即自由”。“责任清单”是一种规则,一种秩序,更是一种法治思维。当前,我们要上行下效,从中央机关做起,“晒”出公务员的“责任清单”,让社会共同参与,一起监督“责任清单”,只有形成全方位、经常化、立体式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责任清单”才能真正体现公开的价值,公务员也才能真正筑牢心中的“责任清单”。(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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