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将根据辽宁实际情况制定津贴比例,补贴标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通知》要求,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据了解,涉及的企业包括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2014年全省申领补贴的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应低于3.4%。参照政策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或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申领不超过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具体比例由省级人社和财政部门确定,这一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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