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所有企业按五险统一参保我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政策
昨日,记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为加强萧山与杭州主城区的融合,我区将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参加本区独立工伤保险的参保人员和按“双低”办法(即“低标准参保,低标准享受”)参保的用人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统一征缴(建设施工企业除外)。
记者了解到,独立工伤保险是我区为减轻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助和基本生活,从2007年10月开始推行的参保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允许企业对内部流动性大、季节性用工的职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该政策一经实施,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工伤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而按“双低”办法缴费,即用人单位参加“四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一项参保政策,是我区当时为实现社会保险基本全覆盖,促进乡镇企业社保扩面的过渡性政策。
随着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五项社会保险,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规范政策。为进一步接轨杭州主城区和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区社保中心从2014年1月起就已经在业务经办上明确禁止新增独立工伤和“四险”参保。目前,根据区政府新出台的政策规定,即便是原独立参加工伤保险和“四险”的用人单位也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统一按“五险”参保。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确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区社保中心提醒:各参保单位应认真核查本单位职工参保情况,认真核对梳理参保人员和参保险种,及时办理相关参停保手续。如需办理独立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停保手续须在2015年1月23日之前到区社保中心及下属四办事处办理;已开通网上申报单位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直接办理,逾期单位在册的独立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将统一转保为“五险”参保。此外,“四险”单位增加医疗保险险种登记手续将统一由区社保中心办理,并由区地税部门从2015年1月起统一按“五险”标准征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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