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四中全会公报精神:法治中国 铿锵前
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发布。全会公报都有哪些亮点?传递出哪些信息?本报约请几位专家,对公报精神进行解读。专家表示,可以预见,四中全会将为社会主义法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注入新的活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法治精神的润育下,更加适应中国现阶段的具体实际,在法治的道路上铿锵前行。
开启法治中国新征程
廖永安:从总体上看,四中全会公报就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容体现了“新”、“实”、“全”三个特点。
首先,公报内容表述“新颖”。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等富含法哲学思想的表述,让人感觉这不仅仅是一份极富思辨的会议公报,更是一幅全新展开的法治蓝图。
其次,全会所明确的依法治国内容“实在”。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几项重大任务,不仅是纲领性的,而且都明确提出具体措施。比如,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具体措施包括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都把法治任务落在了实处。
最后,全会明确的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内容“全面”。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包括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体现了党对实现依法治国目标的整体把握。
薛刚凌:十八届四中全会尤其强调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标志着我国的依法治国进入到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过去的法治建设主要是各部分孤立地推进,把重视系统性提上日程是第一次。这样的推进具有一定必要性,因为无论是改革还是反腐,都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尤其是我们处在转型期,只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传统走向现代,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伦理走向理性,顺应时代需求,才能加速转型,缩短发展的瓶颈期。
杨伟东:公报全面深刻总结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同时提出了我国法治未来的发展路径,是一个鼓舞人心的决定。任何形式的腐败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权力逾越了它的界限,背离了它的目的。法治是从根本上约束住权力的一剂良药,是防止腐败、反腐败的一种重要机制。约束住权力,腐败出现的几率就会降低,查处的腐败案件就会越来越少。
绘制法治中国路线图
杨伟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五个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以前对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都有表述,但这次是用法治体系这个概念,是一个重要的新精神。也就是说,未来依法治国不是靠某个人、某部法律,而是靠一个整体的体系。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中,我比较关注的有“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很多腐败就发生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决策过程也是权力的滥用的重要环节。通过倒查机制发现决策过程中的问题,会让领导干部拍板时更加审慎,防止“拍脑袋”决策的大量出现。
还有就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领导干部要是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是要有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这样一来,领导干部就不敢乱来,司法的独立公正也有了更大保障。
廖永安:“六大任务”首先提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的实施。体现了宪法在法律体系中根本法的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
第二项任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国家文明、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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