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合计结余约4.6万亿。现行体制下上述资金只能进行银行储蓄和购买国债,机会成本很高,隐性损失巨大。可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管理体制,将具有一定相似属性的资金,尤其是长期结余的资金,集中起来,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减少管理成本,发挥规模效应。
除了需要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市场化运作外,我国还应加强储蓄型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除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外,在养老保障体系发达的国家,基金积累制的储蓄型养老金计划往往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如美国的401计划和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计划等。我国基金积累制的企业年金计划发展滞后,个人税收延递型养老计划缺失,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短板。借鉴新加坡储蓄式的养老金计划,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税收递延养老计划,并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市场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
当然,政府要发挥合理的主导作用。当前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可以借鉴新加坡政府在中央公积金制度中功能定位,发挥规划、引导和监督等积极作用。如可以考虑划拨国有资产及其红利,转移优势资源税收收入,为养老保险确立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并做实个人账户。对社会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础,由政府专门机构集中管理,市场化运作。对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在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扩大参保者自主选择权,确保保值增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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