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交上3.8万元就能拿到社保证明,可以在武汉买房了,但没想到,几个月前交的钱打了“水漂”。昨日,仙桃来的陈先生来到鹦鹉派出所报警。
昨日上午,陈先生报料称,汉阳一楼盘的销售员熊某挪用了他3.8万元办社保的钱,一同受骗的还有9名其他外地购房者。
陈先生称,今年四月,他看中了汉阳鹦鹉大道附近一楼盘的一套房,但因“汉七条”限制,他没有购房资格。就在他犹豫时,该楼盘的销售员熊某表示,交3.8万元就有办法帮忙办社保。
一番考虑后,陈先生决定将3.8万元交给熊某,委托他办理社保。没想到的是,本月初,陈先生接到该楼盘其他销售员的电话称,熊某挪用了多位客户的社保钱,已被公司辞退。
昨日,记者来到该楼盘,一名销售经理称,熊某私下确实收取了多名购房者的社保钱,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后续公司将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承担相应责任。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即使补缴社保也难以获得购房资格。
鹦鹉派出所一位民警告诉记者,熊某收取了9名购房者30多万元,称“用来办理社保”,实际用于赌博。目前,熊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谎称补缴社保能获购房资格 售楼员骗购房者30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6774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