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社科院劳动与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
为什么要实现全国统筹 记者: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实现基础
养老金全国统筹。请您介绍一下我国目前养老金管理的现状是什么?
王延中: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已经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然而,22年过去了,事实上只有部分省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各统筹地区之间缴费率不同,待遇标准和具体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加大了劳动力流动的难度。况且,人员流动时又只能带走个人账户缴费部分,占较大比例的社会统筹基金被留在当地,造成了对劳动力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的不公平,而受损较多的恰恰又是劳动力流出较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此外,现行制度的统筹区域过于分散,不能有效发挥
社会保险最为重要的社会互济功能。由于人口年龄结构不同,各地区之间的养老负担差别很大。国有企业比重较高地区以及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多,赡养比例高,缴费率也相应较高。而新兴城市、吸收外来年轻劳动力多的地区则缴费负担轻。地区之间养老负担苦乐不均的问题十分突出,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养老负担重的地区,基金往往入不敷出。
记者:实现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请问其意义何在?
王延中: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一是可以促进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劳动者可以像在银行活期存款一样,随时随地便捷地转移
社保关系,不会出现频繁的退保现象。二是可以增强基金的可持续性,均衡不同地区的养老负担和基金。三是能将分散的
养老保险基金集中管理,去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运营,扭转目前养老金不断贬值的局面。四是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费率才能平等,才会有下降的可能性。总体而言,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地方利益是主要障碍 记者:目前实现全国统筹,障碍在哪?
王延中:在认识层面已经有了一致的目标。 《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国家“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了全国统筹的目标。迟迟不能实现,主要原因还是地方经济利益的诉求。经济发达的地区,基金结余多,担心结余资金会被平衡出去。新兴的城市,实际缴费率低,担心一旦全国统筹,缴费率要提高,企业人工成本上涨,产品价格就得往上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就会下降。
而且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它是一个混合体系,多种制度并存。涉及到是一个制度的统筹还是多个制度的统筹,如果是多个制度的统筹就更复杂了,一个制度其实也很难,但相对可行性大一些。我们要先明确养老金统筹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基础养老金到底是什么,我认为基础养老金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个载体,是政府向全体国民承担的基本公共养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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