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无瞒报、漏缴社保,深圳市社保局昨日(11月3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时间至12月底截止。
按规定,用人单位应自觉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义务。在执法检查阶段,深圳市社保部门将组织市区等稽核人员,对企业密集片区(如写字楼、工业区)集中进行宣传普法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瞒报、欠缴等社会保险违法行为市社保局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除责令限期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将相关情况录入用人单位诚信档案外,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罚。用人单位在自查中如发现欠缴、少缴、漏缴的情况,用人单位要自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可通过登录社保局官方网站“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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