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来工子女参保试点学校增加87家自9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扩大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每个镇街增加两所学校作为外来工子女参加医保的扩大试点学校,加上15所市属学校,今年合计增加87所。目前,全市试点学校达到125所,此次预计将有3.8万外来工子女受惠。
变化
新增87所学校 完整参保体系
记者从昨日的东莞市扩大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保试点新闻发布会获悉,从2012年起,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来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首批38家学校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大概有2万多人,实际参保的只有7400多人,未参保学生比例接近70%。
经过前两年的试点工作,一些问题逐步显现,如试点学校数量少,学校类型单一,基础教育阶段连续参保中断等。
试点学校少,外来工子女难以得到参保机会。另一方面,由于每个镇(街道)只选取一所学校试点,不能形成幼儿园、小学、中学较为完整的参保体系,可能导致很多正在参保的外来工子女,由于升学而中断参保关系,影响参保积极性。
为改变这种状况,从下月1日起,每个镇(街道)增加两所学校作为外来工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扩大试点学校,使各镇(街道)的扩大试点学校与前期试点学校形成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各有一所的完整试点学校体系,以利于参保关系的有效衔接。此外,全市所有含高中的学校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从目前各镇街推荐试点学校情况看,预计全市将有87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参加试点,是上次试点学校的2.3倍,预计共有3.8万名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
缴费
个人缴费一半 财政补贴一半
参保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非本市户籍且在试点学校注册或具有学籍的在校(园)学生(幼儿);其父、母任一方在本市就业且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
在试点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以试点学校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参照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由学校代收代缴3%,其中个人1.5%,财政补贴1.5%。财政补贴由市财政和学校所属镇街财政共同分担,预计2014年9至12月两级财政需增加支出约500万元;2015年全年预计两级财政需增加支出约1574万元。
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待遇标准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标准和东莞市城乡居民一样。基本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20万元/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达30万元/年。
知多D
父母停保,子女仍在莞读书就可参保
Q:参保后如何就医及办理医疗费用报销等手续?
A:参保学生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本市定点医院或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有关医疗费用可在现场结算,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现场结算的,可凭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Q:在试点学校参保最多只能到高中,高中毕业后还能参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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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在试点学校就读,一般应当参保至高中毕业为止,毕业后由学校办理减员。毕业后,如仍在本市就读大中专院校,可按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的办法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参保。如参加工作,则应按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办法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
Q:已参保的学生,如其父母停保,该学生是否也需随之停保?
A:如父母停保,但该学生仍在本市试点学校就读,可继续参保。
Q:中途转学是否需要办理停保或转移?
A:参保学生中途转学,已按月向社保缴纳的医保费不予退还,转出学校应在发生变更的当月办理减员并停保。如果转到其他试点学校就读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增员。如果转到非试点学校就读或转到市外,本市社会保险关系须终结,当月已缴费的可以享受待遇至当月底。(余晓玲)
疑问
为何新增试点民校仅10家?
首批试点学校中未参保学生比例接近70%。对此,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解释,前期试点学校中,民办学校仅3家,而大量外来工子女在民校读书,这是制约他们在莞参保的客观原因。
记者了解到,缴费偏高(一年个人需要缴费451元)、已在老家参加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了解东莞政策等是不少外来工子女不愿在东莞参保的原因。
而记者了解到,此次87所新增的试点学校中民办学校只有10所,新增幼儿园基本是镇街中心幼儿园,入读幼儿大部分是户籍幼儿。而外来工子女主要在民办学校就读,为何试点的民办学校数量偏少?
对此,东莞市社保局解释,试点学校主要由各镇街政府和教育部门推荐,但他们有要求镇街一定要形成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各有一所的完整试点学校体系。“如某一镇(街)某一级别学校空缺,则由其他级别学校替补。另外,所有市属学校及含有高中的学校均属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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