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下限将从目前的2820元提高至2899元,上限则从目前的14100元提高至14496元。此前,我省从今年7月1日起已将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从去年的2564元提高至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提高至14100元。时隔两个月,社保基数缘何再次调高?调整将给参保对象带来哪些变化?本报约请相关社保专家予以解读。
算账:以下限提至2899元为例
某企业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甲缴纳养老保险。9月下限调高后,甲个人每月须缴纳231.92元(2899元×8%),比目前(2820元×8%=225.6元)多缴6.32元;而企业每月须为甲缴纳579.8元(2899元×20%),比目前(2820元×20%=564元)多缴1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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