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承诺代办社保未兑现 重庆夫妻6万元打水漂文先生夫妇没有购房资格,却想买一套二手房。为难之际,一家房产中介承诺帮办社保记录,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没想到,文先生夫妇交了6.2万元,房产中介却没办好此事,房子被别人买走了。昨日,房产中介答应赔一部分钱,但文先生要拿到全额退款。
41岁的文先生是重庆人,7年前和妻子尹女士来汉做生意,目前租住在武昌火车站附近,两人没有交过社保。今年3月,文先生得知租住处楼下有一套二手房急于出售,就与该房主贺先生商量购买,但因为自己和妻子都没有交过社保,按武汉的限购政策,他们没有买房资格。
就在文先生为难的时候,武昌南安街一家房产中介的职员带人来看房。得知文先生想买这套房,这家房产中介称,可以帮忙办两年的社保缴纳记录,从而获得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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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4日,在该房产中介店内,文先生的妻子尹女士与业主、房产中介签了合同,约定房屋售价为98万元,先交2万元定金,待办到购房资格后再过户、付余款。三方还约定,过户的最后日期为4月30日。
此后,该房产中介向文先生收了4.2万元,但直到约定日期,仍未能给尹女士办到购房资格。后来,贺先生将这套房卖给了别人,文先生十分无奈,就要求房产中介退还6.2万元,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据该房产中介董经理介绍,今年3月,三方签完合同后,他们就将文先生给的3.5万元交给了一名“兔子”,让他帮忙代办两年的社保记录。结果这种暗箱操作的行为被媒体曝光,代办的社保账户遭冻结,这就是4月30日之前无法完成过户手续的主要原因。
文先生说,现在也不想买房了,办好的社保记录也没有用处,就想要回那6.2万元。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娟表示,根据三方合同约定,房产中介没有帮助房主和买家完成过户,定金不退,所以房主可以收取定金。房产中介找“兔子”办社保记录,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应该退还给买家办社保的费用,以及中介费等。律师同时指出,买家这种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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