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违规拖延 福利碎片化待破除上个月一篇关于深圳社保的报道引发不小的反响:“深圳积压2万多单社保转移清单”,“不少参保人近日反映社保关系转入深圳耗费时间长但没有结果”。根据报道中所举的例子:张先生户口调入深圳后,便从老家把原来的社保关系转入,但办理手续时间已经有一年半了,还没见社保关系转入深圳。对此,深圳市社保局则回应称:已积压2万多单社保缴费记录不清晰的转移清单,都会慢慢核实后解决。
为了求证有关部门是否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笔者特地查阅了2009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颁布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像张先生这样的情况,应该在45天之内—即使加上各种文件资料在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之间邮寄往来的时间—最多也应该在60天内办结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但据张先生反映的情况看,现在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定时间1年多。
在报道中,记者以张先生的口吻提问:“不知道为什么?”提问的对象显然是深圳市社保局。社保局官员的回答是:“在社保关系转移过程中,可能由于对方数据模式和国家人社部的格式不一样,而缴费记录也不清晰,这需要工作人员和当地社保机构沟通核实。”“但参保人不用担心,只要有缴费记录,就一定会在转移过程保留,参保人退休时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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