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金坛市在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同时,提出将被征地农民劳动年龄段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2012年11月以来,金坛市已完成10750名被征地农民转保缴费手续办理,征缴总额3.1亿元,其中市财政划转社保基金专户1.5亿元。对于符合条件的转保人员,续发生活补助费1900万元,转保补贴1290万元。
2012年4月,金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金坛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及《实施意见》,规定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转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其中,劳动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可按照市人社部门确定的补缴标准,一次性往前折算置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符合条件的转保人员可继续领取生活补助费和相应的参保补贴,通过实现两种保障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
投稿者信息:金坛市农保处 蔡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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