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特殊群体补贴 助力居民参保太谢谢你们了,我这已经是第三年享受特殊群体缴费补贴了……”近日,家住新郑市和庄镇村民高福合顺利领到2013年特殊群体补贴后激动地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高福合家有三口人,年迈的母亲和正在上学的女儿,自己身患疾病不能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因家庭生活困难,2010年通过民政局审核成为农村低保户,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现在不仅可以享受到农村低保户的待遇,还可以由政府每年为他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拿到特殊群体补贴的并非只有高福合。据了解,为妥善解决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新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向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发放缴费补贴,补贴对象是16~5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16~59周岁五保对象、45~59周岁的城乡低保户、因病牺牲军人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烈士遗属,在正常缴费补贴基础上,再给予100元缴费补贴。
据统计,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4738名特殊群体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贴资金达47.38万元。政策实施3年来,该市已累计补贴特殊群体14056人,补贴养老金14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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