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从本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再“各管一块”,实现双向衔接,让农民工“无论走到哪里,养老保险接着算”,最大化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根据《暂行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直处于“各管一块、不能对接”的状态,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打破以前参保政策上的壁垒,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政策上和资金上的互通,从政策上解决了两个养老险种参保人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实现了对各类参保人员的保障。
六安市是农民工及城镇外出务工人员输出量较大的地区,2013年底全市仅农民工输出量达184万人,这些人员在发达地区务工,参与当地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些人员回本地后,如不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将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原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不足十五年,将无法享受,造成了一些农民工参保职工认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浪费”、“充公”的问题。《暂行办法》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让这些人员毫无后顾之忧地参与到养老保险体系中来,真正实现“无论走到哪里去,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更好地提供了养老保险政策上保障,完善了城乡社保体系。
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再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六安城乡养老保险本月实现互通”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903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