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5218元/月 全市在岗职工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深圳人社局昨日发出通知,从今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全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经国家统计局及广东省统计局最终核准并反馈,深圳201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626元,同比增长5.2%。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同比增长6.1%。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3.3%。
深圳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将于今日起实施。记者昨日从深圳人社局获悉,深圳已经规定,2012年8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已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未实施的人员将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开展养老保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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