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近期出台了《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在罗湖区2014年财政预算中,规划出一部分的困难群体大病救济经费,困难居民可享最高12万疾病救助,详细查阅下文!
昨天,家住翠竹街道的王女士从罗湖区民政局局长梁锐手中接过11.7万元的救助金。这笔钱对于丈夫瘫痪、婆婆痴呆、女儿又因车祸成植物人的王女士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我们家很不幸,但幸运的是有政府和这么多好心人关爱帮助我们。”据了解,罗湖在上周推出《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目前已经有首批居民领到救助金。
据梁锐介绍,《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救助对象包括户籍和非户籍重疾困难居民。对于户籍居民疾病救助对象的范围由低保、低边等低收入家庭扩展到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范畴内的,因病致贫致困的“支出型”困难家庭,扩大了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面。而在罗湖办理了居住证,同时连续缴交3年以上社保并工作3年以上的重疾非户籍常住低收入家庭也被纳入疾病救助的范围。与《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比,《罗湖区困难居民疾病救助试行办法》的救助金额也大大提高,疾病救助总额每人全年最高救助金额达到12万元。此外,残疾儿童和精神疾病的康复治疗等也被纳入救助范畴,而各项申请的审批程序也将大大简化。
据了解,在罗湖区2014年财政预算中,困难群体大病救济经费预算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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