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是梅州大埔县原来供销社的职工,可是单位当时没有给我们买失业保险。现在我失业了,可以补交领取失业保险吗?”这是一位客家女工打来的电话。就在她之前,还有一位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国有和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的问题,称她在国有企业干了11年,当时由于工厂效益不好,她的孩子又小,从1995年失业之后就在私营工厂东打打工、西打打工。现在想补交养老保险,那么以前的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吗?
据了解,在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期间,不少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原固定职工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例如早期下海人员),导致他们在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工龄中断,不符合国家、省、市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他们绝大部分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或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很短,导致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因没有参保或缴费年限不足而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方潮贵介绍,目前广州这类人员大概有10万人左右,广州市已在解决这部分人的养老金问题。他向记者透露,除广州外,我省这类人员也有约10万人,目前我省已针对这部分人员的社保补缴问题制定了相关制度,有关方面已经原则上通过,通过采取前补后延的补交政策,这类问题将得以解决。
同时,方潮贵也透露,今年春节后,广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将出台,与此同时也将调整失业保险金。“这也是考虑近一年来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相关情况后所做出的决定,调整的幅度将会高过物价上涨幅度。”
加班费不合理可投诉
针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打来的咨询电话也不少。方潮贵在接听完热线后告诉记者,从目前新劳动合同法在广东实施的情况来看,上规模的大企业对新法的实施反应较为平静,而一些原来不太规范、生产不稳定、人力成本大的中小型企业压力较大,他们只是偏颇地认为新法将为他们带来更大的人力成本。“事实上,新法的立法原则是公正的,保护了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利益。新法的实施,也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劳动力的转移。”
东莞市东坑镇一外资企业员工打来电话,反映加班费和工资标准的问题。“我是工厂的保安,每个月30天,天天满勤,基本没有休息,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周末加班的不是应发放双倍工资吗?可是我们给得很少,一个钟也就给4元钱。”
方潮贵回答说,如果周末加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费,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偿加班工资,或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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