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要使用公积金,往往要回原单位办各种手续,比较繁琐。如果放入代管账户就不一样了。记者昨天从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该中心将对长期封存且有余额的个人账户进行整理,离职、辞职等人员的公积金将转入专门账户统一管理。
不少职工与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又未找到新工作单位,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按规定应办理封存手续,其间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由原工作单位核实盖章。然而,职工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原工作单位实际上已没有义务为职工代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一长,常常出现需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单位不愿盖章,或单位找不到、无章可盖等问题。
为此,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将实行代管户统一管理。据了解,转入专户代管的人员范围是:因调动、离职、辞职等原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封存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无法办理转移手续且不具备提取条件的;企业注销封存的。
该中心呼吁,出于管理方便,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已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清理(已注销的企业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代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手续。单位经办人可持单位申请、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转移申请表,到该中心办理。
对职工来说,托管期间,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职工需提取公积金可直接到省直分中心申请办理,不需要经过原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的,由新工作单位协助办理。如果想要查询账户的资金情况,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随时到该中心办理。
“离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将转入专门账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5493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