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昨天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新农合筹资水平将逐年提高,将从今年每人每年100元的基础上实现明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作为医改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由卫生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参与制定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发布。昨天的新闻发布会正是向媒体介绍和解读该项新政。
《意见》对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提出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等八个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在提高筹资水平方面,意见指出,今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已确定达到每人每年100元。从明年起,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将继续提高,达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分两年到位。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介绍,卫生部、财政部提出要求,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结余不能超过15%,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的25%。
又讯 “二次补偿”渐成医保制度“二次补充”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参合人数已达到8.3亿。昨日,卫生部表示,对于年底新农合基金 结余较多的地区,可以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工作,以此充分合理使用资金。与此同时,在我国一些地区对于城镇居民医保也采取了“二次补偿”这一做法。对此相关专家表示,过于分散且叠加的制度其实增加了管理的难度,未必是提高保障水平的好办法。
我国的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已全面覆盖农村地区,2009年第一季度参合人数已达到8.3亿。卫生部等五部门近日下发的《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的意见》规定,年底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工作,使农民充分受益。对此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表示,如果当年结余过多,不用在农民身上,实际是种浪费。
但是制度的设计与农民实际看病的需求之间未能完全吻合,使目前很难做到基金正好用完。因此卫生部、财政部提出要求:新农合当年基金使用率必须达到85%,结余不能超过15%,累计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的25%。“二次补偿”由此产生。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与农业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目前一些地区限制了可以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许多农民已经习惯到村卫生所看病,但可能只有乡镇医疗机构才能报销。出现“二次补偿”表明在初次分配时制度的缺陷。因此,如果有地区实行“二次补偿”,应该制定详细的使用标准,明确针对什么人群,保证基金不被滥用。
据记者了解,海南、江西、福建等省的一些城市也已开始在城镇居民医保中实行“二次补偿”。三亚市今年4月出台的医保二次补偿制度中表示,可申请二次补偿的对象是:已参加前两年三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住院医疗费用达到二次补偿线(1万元以上),或年医疗费未达到二次补偿线但因家庭贫困(人均收入达不到每人每月630元以上)的参保居民。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张琪认为,对于参保人来说,“二次补偿”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新的保障制度,但制度过于分散很容易造成参保人无法弄清自己到底适用于哪些政策。
新下发的《意见》中提到,今年将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合理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扩大补偿范围。同时,今年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办法。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探索推行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的办法,方便参合农民在全省范围内就医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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