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常某来信反映说:我父母均无谋生技能,我在上职业学校,属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今年7月我将毕业,但现在找工作比较难,面临着从学校毕业就失业的境地。
请问:政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在就业方面是否有救助?
2014年5月1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一章作了具体规定:(1)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3)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向住所地街道,社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据此,常某父母均为失业人员,常某毕业后又无法自谋职业,那么应当在毕业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救助申请,由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帮助常某就业。
(杨吉龙)
“低保家庭能否获得就业救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489.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