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征信系统内查不到相关购房贷款记录,就不能跨市提取公积金。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防范伪造证件、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生,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了新的提取规定。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办理的跨市提取公积金业务中发现诸多骗提公积金的案例。为此,如果提取人不提交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中心就无法掌握外市购房、贷款的情况,也无法判定真伪。
为偿还异地购房贷款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如果工作人员不能在个人征信系统中查到相关贷款记录,业务系统会自动限制提取操作,公积金就不能提取出来,直到解除限制。
该负责人解释,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不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原因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联名贷款,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没有交齐;第二种是在贷款银行,借款人的重要信息(如身份证、姓名)登记与个人提供的身份证件不一样;第三种是贷款银行还没有把贷款信息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
如果是属于第一种原因,联名贷款的借款人只需要补齐所有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核查《授权书》就可以解除提取限制。而如果是属于第二、三种原因的,借款人要到贷款银行核实信息,并出具经银行盖章的贷款证明或个人征信报告之后,才能解除提取限制。
目前,这一提取规定只针对跨市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的情况,并不针对东莞公积金提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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