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省政府决定在宝鸡市和子长等10个县开展综合医改试点,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
据了解,综合改革从村、镇、县、市四个层级同步推进,用三年时间,建立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
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市县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率要达100%。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分级报销制度,拉大按病种报销比例,加大慢病报销力度,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
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大病保障病种达到22种;全面推行商业大病保险试点,加强对商业经办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门诊救助和应急救治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推行按病种付费、新农合异地结算,解决费用过高和异地就医报销监管等问题。
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今年,西安市、宝鸡市和1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要率先启动这项工作。
实施卫生“三万”工程,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2000名医学本科生,培训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骨干600名、基层全科医生1500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医生各1600名。
加快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启动应用试点。扩大门诊网上预约诊疗服务范围,做好全国人口信息处理与备份(西安)中心的基本建设,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证通”应用水平。
“陕西省将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4928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