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有了新规定近日,记者从文登区社保中心获悉,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参保居民今后在符合规定的中医院住院治疗时,医保起付门槛低了,报销比例提高了。
去年,参保居民宋先生到文登整骨医院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800元,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而其邻居张先生今年住院的起付标准却只有500元,而报销比例也比宋先生高出5个百分点。住在同一个医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宋先生感觉很纳闷。
记者了解到,根据自今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文登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即三级中医院执行二级综合医院起付标准;二级中医院执行一级医院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各级中医院和特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比例,在同级别医院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区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打个比方说,假设宋先生和张先生都在文登整骨医院治疗、同样缴纳了二档230元保费,若参与报销的医疗费用都为2万元,2013年年末住院治疗的宋先生的报销金额为10560元,计算方法为2万元减去800元的起付标准,再按照55%的比例报销。而2014年5月住院的张先生按照新规定则应报销11700元,计算方法为2万元减去二级医院标准500元,剩下的19500元按60%的报销比例报销,张先生会比宋先生多报销1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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