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5日,已通过 《工人日报》、 《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媒体刊发试卷90万份,并陆续印刷寄发纸质试卷42万份。网上注册参赛人数已达45397人,留言9000多条,内容基本是赞扬、感谢与建议……”5月26日上午,一份写有如此字样的《参赛情况报告》摆放在了人社部
社保法知识竞赛办公室负责人的案头。
《报告》的背后是这样一个事实:自全国《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以来,各地积极响应,精心组织。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安徽、山东、湖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7省区(市)的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以及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的37家省级经办机构上报工作方案。一个学习《
社会保险法》、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的热潮正在各地掀起。
设组织、分任务
——职清责明好扬帆《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拉开帷幕,立即得到各省区市人社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中安徽、山东、湖北、重庆、西藏等省区人社厅局纷纷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厅长或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
政策法规处、有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社保中心负责人任成员,小组内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 (市)参赛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其他省区市则大都成立了以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在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的同时,各省区市还对省直参赛单位和所辖各市参赛人数进行了分解细化,并根据不同对象特点进行了不同方式的组织发动,使参赛人数快速增加,比赛影响不断扩大。以山东省为例,该省明确要求全省参赛人员要达到6万名以上,其中参加书面答题者不少于5万名,参加网上答题者不少于1万名。
广宣传、多动员
——多措并举造声势各地人社部门把开展竞赛活动与深化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学习有机结合,以竞赛促学法,以竞赛促普法。其中天津市通过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师资队伍、骨干力量和一线员工4个层面的培训,实现了系统员工
社保法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安徽省人社厅组织精干力量成立《社会保险法》精读小组,加强经办机构对社保法的理解和运用,以促进依法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同时还在黄山市组织举办了学习贯彻 《社会保险法》培训班,邀请各市、县 (区)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各市局政策法规、社会保险业务、劳动监察、仲裁、社保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参加培训,以促进参训者全面、系统地掌握 《社会保险法》。
为动员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到竞赛中来,山西、上海等地还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系统内部人员宣传学习
社保知识及参加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的必要性。其中,山西企业
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通过 《山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山西工人报》和山西企业
养老保险网站等媒体,第一时间将竞赛试题和答题卡送到参赛人员面前。
此外,用人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及广大
参保人员也成为部分地区的动员对象。其中安徽省马鞍山市人社局印发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参加全国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要选取若干企业和建筑工地,采取送法、送竞赛题卷进企业和进工地的形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要对社会保险方面劳动争议和集体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集中开展 《社会保险法》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和职工参加知识竞赛。
广泛动员的结果是各界人士参赛热情高涨。据统计,网络注册参赛人员所在界别极为广泛,其中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约占1/3强,其他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1/3,非从业人员等亦占相当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为在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还踊跃购买 《社会保险法
知识问答》等学习参考资料,努力学习、掌握《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实现了寓学习于参赛,以竞赛促提高的活动目的。
花样多、形式新
——生动活泼入人心为使竞赛活动以为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各地还在活动形式上进行了大力的创新。其中,上海、浙江、湖北等地参照人社部的做法,建立激励机制,计划在竞赛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地市参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状,并给予适当奖励。上海市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浙江省社保中心,拟在6月中旬举办本省市医保系统现场知识竞赛,由市、区、县相关机构各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竞赛分为两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为笔试,前6名的代表队可晋级决赛;第二阶段 (即决赛阶段)则采用现场竞赛形式,通过必答题、抢答题等考试方法并按最终得分评出相应奖项。
此外,山东、湖北等地还通过典型引路的方法推进竞赛活动有序开展。据了解,两省均选派专人负责编辑 《〈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活动简报》,在第一时间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介绍各地市好的经验、做法,有力推动了活动的快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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