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
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新法究竟有哪些新政?昨日,省总工会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关注。其中,工伤先行赔付、
养老保险跨地区结算等热点,成为市民问得最多的问题。
省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张莹提醒劳动者关注省总工会的微博。在接下来的一周内,全省各级工会将在市区主要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方便市民咨询。昨日,就《社会保险法》新规与市民工作中最关心的问题,四川铸信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维权团队汪菠律师进行了解读。
新规解读1全职太太也能享有生育报销《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读:新法给生育保险增加了配偶生育保险待遇保障,也就是说老婆生孩子,如果本人没工作,而丈夫的单位有缴纳生育保险的,都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是要注意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全职太太享受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其生育津贴这一块并不包含在内。
新规解读2养老保险:15年不再是个坎儿养老保险缴费须满15年,曾是许多劳动者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对此,《社会保险法》予以灵活处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或者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
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解读:相比过去这一规定对
参保人员的缴费和享受待遇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灵活和简便,同时进一步明确放宽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若职工在成都缴满年限后,流动到外地工作,在外地还没有缴满年限就退休了,那么他可以选择回到成都领取养老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到流动地缴满年限,在当地领取保险金。
新规解读3上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了算工伤新法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读:以前,只能是被机动车伤害的交通事故,才被认定工伤。现在认定范围扩大了,凡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到的伤害,都叫工伤。也就是说,在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到,也算工伤。坐地铁,被地铁门夹伤了,也算工伤。
新规解读4单位未交工伤险遇事故先行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
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解读:即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同样可向
社保基金申请工伤治疗费,其工伤也能得到及时治疗。从这点看出,我国的立法将更多地注重和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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